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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达公告

迅达公告

G220浠水裴河至界岭段二期改扩建工程路面沥青混合料运输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G220浠水裴河至界岭段二期改扩建工程路面沥青混合料运输,采购人为湖北迅达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现对该项目路面沥青混合料运输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G220浠水裴河至界岭段二期改扩建工程路面沥青混合料运输服务

2.2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境内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裴河大桥东侧800m洞山湾村,与麻阳高速浠水连接线T型平交,终点止于浠水县与蕲春县分界处界岭村余家湾。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局部路段60km/h)、路基宽度25.5m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4 采购内容:路面工程沥青混合料从拌合站出料口至施工现场指定摊铺点位的全程运输服务,包含装料、运输、卸料、现场配合等全部相关工作。

2.5 估算运输工程量(暂定量):

总运输量约96272.35吨,其中:

①上面层SBS改性AC-13C沥青混凝土(4cm厚):约31714.44

②下面层AC-25C沥青混凝土(8cm厚):约64557.91

上述数量为暂估工程量,仅作为谈判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实际合格运输量为准。

2.6 最高限价:0.62/吨·公里(含3%增值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超出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7 运距计算规则:各施工段落平均运距以公路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为基础,由供需双方共同现场踏勘、以车辆码表实测里程为准,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施工过程中新增卸料点位,按同等方式补充确认。

2.8 服务周期:自项目部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至本项目路面沥青面层全部施工完成并退场之日止,具体进场及每日施工时间以项目部调度指令为准。

2.9 质量要求:运输服务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T F40-2017)及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混合料到场质量合格,服务期内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或相应运输类别;公司名下自有符合施工要求的运输车辆总数不少于30台,施工期间可根据项目部需求动态增减。

3.2 车辆条件:运输车辆须经年审合格、车况良好,具备后翻自卸功能;车厢配备合格的全覆盖密闭油布,满足沥青混合料保温、防洒漏、防雨水要求。

3.3 管理能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 业绩信誉: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项公路工程沥青混合料或水稳混合料运输分包业绩;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与湖北迅达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过诉讼或非诉讼纠纷。

3.5 财税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合规有效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垫资能力:具备与项目规模匹配的资金垫资能力,同意按本文件约定的结算支付周期履行垫资义务。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9990020269129:00

4.2 获取方式:

供应商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湖北迅达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领取。

4.3 谈判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5.现场踏勘与答疑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项目部前往项目现场及拌合站踏勘,踏勘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2691312: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并发送给所有已领取文件的供应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69149:00

6.2 递交地点:湖北迅达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4 响应文件内含第一轮报价,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另行提交第二轮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 谈判开始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2 谈判地点:同递交地点。

7.3 供应商须安排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参加谈判,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7.4 谈判程序:

1)现场当众开启合格响应文件,宣读第一轮报价及核心承诺;

2)谈判小组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谈判,就运力、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沟通澄清;

3)谈判结束后,所有合格供应商在统一时限内提交密封的第二轮最终报价;

4)以第二轮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8.谈判保证金

8.1 金额: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8.2 缴纳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对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转账时须备注“G220沥青运输谈判保证金”。

8.3 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8.4 保证金转换与退还:

1)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9.公告发布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在湖北迅达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xslq.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湖北迅达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交通局旁

人:华艳

联系电话:0713-4285698

  期:20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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